门诊特定病种(简称“门特”)的医院变更办理流程如下:
变更条件
- 已办理门诊特定病种认定。
- 在待遇有效期内。
- 确因病情需要、居住地迁移、工作地址变更、定点医疗机构“门特”病种服务范围变动等情形需要变更门特病种定点医疗机构。
变更地点
- 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服务区或各镇街医保经办机构。
- 定点医疗机构驻院医管办或参保所属医保经办机构。
变更所需资料
- 《门诊特定病种定点就医医疗机构变更申请表》(原件)。
- 医院病历或地址变迁(如居住证、房产证、租赁合同、单位证明等)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 身份证或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原件)。
- 如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变更途径
- 线上办理:可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官方APP或网站进行操作。
- 线下办理:前往指定的医保服务大厅或定点医疗机构办理。
请注意,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