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定病种报销的比例和额度
深圳特定病种报销的比例和额度与病种类型和参保人的连续参保时间有关。以下是具体的报销比例和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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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门诊特定病种:报销比例与连续参保时间挂钩,最高可报销90%,最低可报销60%。年度报销额度纳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报销额度计算,与参保人连续参加基本医保的时间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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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门诊特定病种:
-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可在签约家庭医生服务协议的市内社康机构就医,由签约家庭医生开具处方的高血压、糖尿病合规药品费用的报销比例提高至90%;也可在选定的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执行普通门诊统筹的支付比例(纳入高血压、糖尿病病种报销额度)。
- 其他病种患者:应当选定1家具有门诊特定病种服务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职工医保一档报销比例提高至80%,职工医保二档和居民医保由统筹基金支付60%,其中患有6种特定疾病的,还可以选择在其签约家庭医生服务协议的市内社康机构就医,由签约家庭医生开具处方的基本医疗费用,可报销80%。二类门诊特定病种根据病种单设年度报销额度,一档职工最低可报销8000元/年,最高可报销200000元/年;二档职工最低可报600元/年,最高可报190000元/年。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