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医保政策,深圳市参保人员在广东省内就医是否需要备案,需根据就医类型和参保类别进行区分:
一、无需备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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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就医(非住院)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险条例》,广东省内异地就医(如门诊、药店购药)无需办理备案手续,参保人员可直接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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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异地就医(紧急情况)
因紧急救治或抢救在省内医疗机构接受诊疗的临时异地就医人员,无需备案,可直接持卡就医。
二、需要备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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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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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深圳户籍参保人,需在省内长期居住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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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方式 :通过“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或官网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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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深圳参保人,若在省内长期居住,需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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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深圳市便利直通车企业派驻省外的长期工作人员,需单位协助办理备案。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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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报销 :若在非居住地住院,需先备案;若未备案,需回参保地手工报销,但报销比例可能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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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认定 :如辅助生殖技术治疗需通过门诊特定病种认定流程,与异地就医备案无关。
建议参保人根据自身情况提前确认备案要求,避免影响医疗费用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