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档社保住院报销比例和额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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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费用和大病门诊费用 :一档参保人在市外的普通门诊费用、大病门诊费用、住院费用都可以按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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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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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已在本市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及按11.5%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支付比例为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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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按8%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及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参保人未在本市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支付比例为90%。
- 住院报销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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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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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一档医保普通门诊年度支付限额约为9885元;退休人员约为115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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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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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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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分三个档,以三级医院为例,起伏标准为3万元。
- 特殊情况 :
- 参保人连续参保满一年,在同一医疗保险年度内个人自付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超过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的,超过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或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
深圳一档社保住院报销比例较高,最高可达95%,并且对于连续参保满一年且个人自付费用超过一定额度的参保人,还有额外的基金支付。具体的报销额度和比例根据参保人的缴费情况、医院级别等因素有所不同。建议参保人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并按时缴纳社保费用,以充分利用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