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重疾险的报销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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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内自付住院费用
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医保目录内自付部分超过1万元的部分,由重疾险报销70%,无病种下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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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特药费用
购买《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无免赔额,报销比例70%,单次最高报销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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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急诊费用
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门急诊费用可报销60%,但最高仅限50元,且仅限65岁以下参保人。
二、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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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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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通过医保卡完成基本医保结算,同时触发重疾险的“一站式”结算(无需额外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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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非定点医院就医,需先通过社保报销基本医保部分,再申请重疾险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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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药品登记(如适用)
使用《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使用申请书》办理药品目录内药品的登记审核,通过后门诊购药可刷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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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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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医疗费用发票、明细清单、诊断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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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药报销: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药品购买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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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急诊报销:门诊病历、费用明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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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与审核
将材料提交至深圳市医保局或保险公司窗口,审核通过后按约定比例赔付。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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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医院要求
重疾险通常与指定合作医院绑定,需提前确认就医医院是否在合作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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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外地就医需提前备案(如通过“粤医保”小程序),否则可能影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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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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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急诊报销单日最高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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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药报销总额不超过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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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
一般需在出院结算后30日内提交完整材料,超过时效可能影响赔付。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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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与重疾险的衔接 :医保报销后剩余自付部分由重疾险赔付,两者可叠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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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明细清单 :需与发票保持一致,作为审核重要依据。
如需进一步确认具体操作或材料要求,建议咨询保险公司或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