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以下单位需主动申报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经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审查核定后纳入管理。以下是具体标准及分类:
一、重要公共建筑
- 地市级及以上的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
- 大型公共室内场所:
- 设计使用人数或座位数超过1500人的体育馆、会堂、影剧院、公共娱乐场所、证券交易所等。
- 文化教育机构:
- 藏书量超过50万册的图书馆。
- 住宿人数超过500人的寄宿制学校。
- 使用人数超过200人的幼儿园、托儿所、残障人员康复设施。
- 医疗机构及老年人照料设施:
- 150张床位及以上的医院。
- 老年人照料设施。
- 文物保护单位:地市级及以上,且设有不可移动建筑物的文物保护单位。
- 其他场所:
- 地市级及以上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
- 省级及以上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 省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台。
- 地下轨道交通车辆段、基地、控制中心,以及2条线路及以上的换乘枢纽站点。
二、其他公共建筑
- 高层公共建筑:一类高层公共建筑。
- 大型商业场所:
-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平方米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商店(商场)建筑,包括商业综合体、步行街、市场、商业综合楼等。
三、其他需要申报的单位
- 易燃易爆场所:
- 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其中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场所。
- 营业性汽车加油站、加气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换瓶站)。
- 劳动密集型企业:
- 生产车间员工在100人以上的服装、鞋帽、玩具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 科研单位:
- 重要的科研单位,具体标准由省级公安消防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申报流程
- 申报主体: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 申报时间:根据各地具体公告,例如广州市白云区2025年度的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3月15日。
- 申报方式:符合标准的单位应主动向所在区消防救援大队申报备案,经审核符合条件后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录。
五、相关法规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
- 《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参考以下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