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电费阶梯电价收费标准如下,综合多个信息源整理如下:
一、居民用电阶梯电价标准
-
分档规则
-
第一档 :0-230千瓦时,单价0.4983元/千瓦时
-
第二档 :231-420千瓦时,单价0.5483元/千瓦时
-
第三档 :421千瓦时及以上,单价0.7983元/千瓦时
-
总用户 :未达到阶梯电量时,按0.5330元/千瓦时计费。
-
-
峰谷分时电价
-
高峰时段 (8:00-22:00):各档电价基础上加价0.03元
-
低谷时段 (22:00-次日8:00):各档电价基础上下浮0.2元
-
分时计价示例 :若某月用电300度,其中230度按0.4983元/度,70度按0.5483元/度,总电费为164.49元。
-
二、特殊政策
-
低保户/五保户 :每月15千瓦时免费用电,先收后还。
-
分时申请 :用户可自愿申请峰谷分时电价,需执行1年后撤回。
三、注意事项
-
档位标准可能随政策调整,建议通过福州供电部门或官方平台查询最新电价。
-
工商业用电价格与居民用电不同,需注意区分。
以上信息综合了近年政策文件及公开数据,实际执行中可能存在微调,建议以供电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