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是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下辖的一个地级行政区,其下辖的区划包括1个县级市(和田市)以及7个县(和田县、墨玉县、皮山县、洛浦县、策勒县、于田县、民丰县)。具体来说:
- 和田市是一个县级市,位于和田地区的中心地带,是该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的核心。它在2006年7月11日时,经过调整后管辖区域变为了五乡两镇一个管理区、一个工业园区和四个街道办事处。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和田市本身作为一个县级市,但它并不包含传统意义上的“区”这一行政级别。在中国的行政划分中,“区”通常指的是地级市下设的市辖区,而和田市作为县级市,并不设立这样的区级单位。
因此,当提到和田有多少个“区”时,实际上是指它的乡、镇、街道等基层行政单位的数量,而不是指市辖区。根据最新的资料,和田市有5个乡、2个镇、4个街道办事处、1个管理区及1个工业园区。至于整个和田地区,则是由上述的1个县级市加上7个县共同组成,总面积约为24.81万平方公里。这些县各自拥有自己的乡镇结构,但同样不属于设有区的地级市范畴。
如果问题是询问和田市内是否有类似于大城市中的“区”的行政划分,那么答案是没有。但如果问题是想了解整个和田地区的行政构成,则包括了1个县级市和7个县。每个县或县级市内部则进一步细分为多个乡镇级单位,如乡、镇、街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