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材料和相关规定,医保关系转移所需的主要材料清单如下:
一、医保关系转入所需材料
- 1.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由参保人员或新就业地用人单位代办人员填写
- 2.居民身份证: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3.参保凭证: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
- 4.其他证明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户口本、出生证明等
二、医保关系转出所需材料
1.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由参保人员或新就业地用人单位代办人员填写
2.居民身份证: 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参保凭证: 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
4.其他证明材料: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户口本、出生证明等
三、特殊情况下的补充材料
1.代办人办理: 如果由代办人办理,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跨省转移: 接收地社保开具的《接收函》,需提供转移人身份证号码、转入地社保所在银行名称及转入地社保帐号
四、办理流程概述
1.申请: 参保人员或用人单位携带上述材料到参保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2.审核: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资料是否齐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资料不齐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应提供的资料
3.联系函: 对符合办理接续条件的参保人员,系统生成并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原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
4.信息表和账户余额转移: 原参保地收到《联系函》后,将参保人员的《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发回,并转移个人账户余额
5.接续手续: 转入地经办机构接收原参保地返回的凭证、《信息表》及个人账户余额,并将信息录入业务系统,完成接续手续
五、注意事项
1.办理时限: 各经办机构在收到相关材料后,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办理手续
2.个人账户余额: 有个人账户的,个人账户余额会一并转移
3.无接收单位: 如果没有接收单位,个人应在终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三个月内参保缴费
以上是医保关系转移所需的主要材料和办理流程,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以获取最新和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