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障政策调整,医保个人账户在药店购药的使用门槛已发生变化,具体如下:
一、当前政策(2023年10月10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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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最低余额限制
参保人医保个人账户只要有余额,即可用于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医用器械耗材(如温度计、口罩、医用棉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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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功能
支持家庭成员关联使用,绑定成功后可直接扣减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
二、历史政策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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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门槛标准
个人账户累计余额需超过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约6972元)才能在药店刷卡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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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调整
门槛降低至5585.4元(2018年统计口径计算),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超过该金额的部分可用于药店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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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最新调整
进一步取消门槛,仅需账户有余额即可使用,且支持家庭共济。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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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功能限制
医保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可直接刷卡,需通过定点零售药店线下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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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仅限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和医用器械耗材,自费药品及门诊费用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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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最新政策依据为《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未来若调整可能通过官方渠道公布。
四、建议
若需确认具体操作或家庭关联绑定,建议通过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线下窗口查询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