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门诊大病认定申请资料需根据具体疾病类型准备,主要材料包括:
一、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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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大病诊断证明书
由指定医院专科医生填写,需包含患者基本信息、疾病诊断、治疗过程等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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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卡/身份证
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与原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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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相关证明材料
包括病理记录、手术记录、检验报告、出院小结、疾病诊断证明等,需加盖诊断医院医保办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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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免冠照片
需提供4张近期免冠照片(背景白色)。
二、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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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办材料 (如委托他人办理):
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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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申请表 (部分疾病需额外申请):
如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衰竭透析等4种疾病,需填写《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特殊疾病申请表》并附病史资料。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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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时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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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结果需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医保办查询,超时可能影响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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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特殊疾病(如恶性肿瘤)不限定申办时间,但需按流程提交完整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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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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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资料至指定医院窗口(如西院区门诊一部5号窗口或东院区客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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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医院审核通过后,医保中心将核发《门诊大病诊断证明书》及专用门诊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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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条件 :
需连续参保满36个月,自申请之日起享受门诊大病待遇。
如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医院将不予受理,需补齐后再申请。建议提前与诊断医院医保办确认具体材料清单及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