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本级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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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不满1000元的部分,报销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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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在1000元(含)以上,不满5000元的部分,报销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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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在5000元(含)以上,不满10000元的部分,报销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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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以上的部分,报销65%。
-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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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不满10000元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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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报销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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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报销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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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报销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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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以上,不满20000元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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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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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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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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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在20000元(含)以上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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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报销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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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报销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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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报销85%。
- 学生、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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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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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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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 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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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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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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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 其他城镇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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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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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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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 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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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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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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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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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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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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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66%。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以最新的医保政策为准,因为政策可能会随时间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