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方面 :
-
在职职工 :
-
在基层(含一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80%。
-
在二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70%。
-
在三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起付标准为800元,报销比例为60%。
-
年度报销限额为6000元。
-
退休人员 :
-
在基层(含一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报销比例为85%。
-
在二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报销比例为75%。
-
在三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报销比例为65%。
-
年度报销限额为7000元。
- 门诊慢特病方面 :
-
一类门诊慢特病 :
-
医疗费用在420元以上的部分,在职职工按75%报销,退休人员按80%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
-
二类门诊慢特病 :
-
门诊治疗执行住院报销待遇,一个自然年度内只收取一次起付标准费用,与住院起付标准合并计算,报销比例与年度住院最高报销限额合并计算。
- 住院方面 :
-
在职职工 :
-
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按90%报销。
-
退休人员 :
-
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按94%报销。
-
一年内多次住院 :
-
住院起付标准依次按30%递减,超出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为郴州市职工医保的现行政策,具体报销情况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调整有所变动。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当地医保部门的最新通知,以确保能够享受到最新的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