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看病可以使用外地的医保卡,但需要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以下是详细的流程和要求。
异地就医备案流程
备案渠道
- 线上备案: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和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线上备案。
- 线下备案:参保人员也可以通过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下途径办理备案手续。
备案材料
- 基本材料:备案申请需要提供参保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并签署个人承诺书。
- 额外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居住证、单位证明等材料。
备案有效期
- 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有效期原则上为长期有效,除非参保地设置变更或取消备案时限。
-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直接结算条件
- 定点医院:参保人员需要在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院进行就医。
- 有效凭证:参保人员需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
结算范围
- 住院和门诊费用:住院、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可以直接结算、实时报销。
- 门诊特殊病费用:在已开通门诊特殊病直接结算业务的定点医院发生的费用也可以直接结算。
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和范围
报销比例
- 参保地政策:报销比例原则上执行参保地的规定,包括起付线、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
- 就医地目录: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标准使用就医地的目录。
报销范围
- 住院费用:住院费用包括床位费、诊疗费、检查费、检验费、治疗费、手术费、康复费、材料费、药品费等。
- 门诊费用:门诊费用包括普通门诊、专家门诊、急诊等费用,但具体范围和报销比例需参照当地政策。
注意事项
医保卡使用
- 医院建档:首次使用医保卡在上海医院就诊,需要先完成医院建档和医保卡激活。
- 急诊情况: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允许直接结算相关费用。
自费结算后报销
如果未能及时办理备案手续,参保人员可以先自费结算,出院后补办备案手续,按参保地规定申请手工报销。
在上海使用外地的医保卡需要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备案成功后,可以在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院使用医保卡进行住院、普通门(急)诊和门诊特殊病的费用直接结算。报销比例和范围原则上执行参保地的政策,但具体需参照就医地的目录。建议在就诊前了解相关信息,以确保顺利使用医保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