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医保转移参保地的流程如下:
1. 省内医保转移
1.1 办理流程
- 1.停保登记:下载“湘医保”APP或通过微信小程序进入“湘医保”。注册登录后,在首页选择“业务办理”,然后选择“城乡居民停保登记”进入“城乡居民停保登记”界面,选择停止保险原因并提交
- 2.参保登记:原参保地停保成功后,点击“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等待审核结果新参保地登记审核成功后,在“湘税社保”APP或小程序进行缴费
- 3.线下办理:携带参保人户口页或身份证复印件,并写好联系电话及家庭住址,可在手机上进行参保或在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新参保登记。
1.2 注意事项
- 2014年1月1日起,湖南省社保医疗保险可以转入与转出。
- 医疗转移成分:只转年限,不转金额。
- 一般6个月后可去社保局查询转入情况。
2. 跨省医保转移
2.1 办理流程
1.申请转入: 在现参保地(就业地)已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同时原参保地(就业地)医保已办理停保业务,可以凭有效身份证件申请办理医保关系转移 线上办理渠道:湘医保APP、湖南省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湖南省政务服务平台 线下办理渠道:可就近到转入地或者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2.办理转出: 员工在转出地开具《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原件以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前往长沙市社保局办理转入。
2.2 注意事项
- 医保关系转移,办理前提需要转出地已暂停参保且转入地为正常参保
- 医保关系转出后,参保人凭当前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按属地管理原则到参保所属医保经办窗口办理一次性支取手续
- 办理转移接续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转移接续前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按转入地规定办理职工医保费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规定享受待遇
3. 常见问题解答
- 多地工作医保关系转移:如果曾多地工作且都参加了职工医疗保险,跨省多地工作可以通过“湘医保”APP同时办理医保关系转移;省内多地工作需按参保时间顺序逐一完成医保关系转移
- 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医保关系转出后,个人账户余额可随着医保关系的转移同步转移至目前参保所在地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在湖南省内或跨省转移医保参保地。如有更多疑问,建议直接联系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或访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