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男方生育保险报销标准如下:
一、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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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男方需参加生育保险且缴费满10个月(含补缴、欠缴中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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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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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无工作单位或未参保时,其生育或手术费用按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限额的5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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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已参保但未达到缴费满10个月或生育多胞胎等情形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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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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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 :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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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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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或多胞胎生育 :2000元。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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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基数 :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低于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时按全市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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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由单位提交相关材料至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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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保险的衔接 :生育津贴按产假天数计算,不足部分由企业补足。
注:以上信息综合广西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具体操作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