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最新政策,产假天数规定如下:
一、基础产假
-
国家法定产假 :98天(含产前15天、产后83天);
-
山西省奖励延长产假 :在98天基础上增加60天,总产假为 158天 。
二、特殊情形延长产假
-
难产 :分娩过程出现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
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
流产产假 :
-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三、其他相关权益
-
男方护理假 :符合规定生育的男方享受15天护理假,期间工资、福利与在岗人员同等;
-
育儿假 :子女未满3周岁的夫妻,每年可享受15天育儿假,部分单位可发放婴幼儿保教费。
四、法律依据
所有政策依据《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执行,该条例于2021年9月29日修订通过。
以上信息综合了山西省官方文件及最新政策解读,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