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三支一扶”政策主要包括经济待遇、发展保障和专项服务措施,具体如下:
一、经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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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补贴
按当地乡镇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发放,2023年约为4000-5000元/月。在37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服务可享受高定薪级工资一至两级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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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家费补贴
服务满6个月以上人员一次性发放3000元安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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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与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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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五险一金,部分县市提供补充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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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发放交通补贴400元,办理大额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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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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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定向考录
每年定向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岗位竞争压力较小,优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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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专项吸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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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服务单位或县市区事业单位有空缺时,可优先通过面试、考察等直接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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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如恩施、十堰)采取直接转编方式,其他地区可能通过面试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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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专项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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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聘时给予5分加分或优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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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年服务期满人员可享受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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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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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深造优惠
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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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创业支持
提供创业培训、小额贷款、就业指导等“一条龙”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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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择业帮扶
免费提供职业指导、岗位推荐等服务。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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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医、支教、支农专业有明确限制(医学类、师范类、农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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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补贴标准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略有不同,建议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0-2025年最新文件,确保覆盖主要优惠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