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医保报销比例
福州医保报销分为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两部分,各自的报销比例有所不同:
城乡居民医保
- 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含个人负担部分)800元/人,支付比例50%。
- 门诊特殊病种:起付线800元,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2万元,在职人员支付比例85%—90%,退休人员支付比例90%—94%。
- 住院: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三级定点医疗机构800元、二级及其以下定点医疗机构600元(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为300元),年度内多次住院每次递减100元直至降为零,支付比例在职人员60%—65%、退休人员70%—75%。
- 大病保险:一个参保年度内,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患大病发生的个人负担的医保目录内住院及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超过19360元部分,保额20万元,赔付比例60%。
职工医保
- 普通门诊:具体支付比例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未明确指出,但根据其他信息推断,可能与城乡居民医保类似。
- 门诊特殊病种:起付线800元,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2万元,在职人员支付比例85%—90%,退休人员支付比例90%—94%。
- 住院: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三级定点医疗机构800元、二级及其以下定点医疗机构600元(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为300元),年度内多次住院每次递减100元直至降为零,支付比例在职人员60%—65%、退休人员70%—75%。
- 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12万元至34万元之间的医疗费用,赔付比例为90%。
请注意,具体的报销比例可能会随着政策的调整而变化,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对于更详细的医保报销问题,建议联系当地的医保管理部门或访问官方网站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