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政策,2025年3月1日起全国公立医疗机构已全面取消门诊预交金制度,并对住院预交金进行了调整。具体措施如下:
一、门诊预交金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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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停止收取 :全国公立医疗机构自2025年3月1日起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已缴纳的费用将限时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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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处理 :对于老年人、多次缴费的复杂情况(如急诊手术),在患者自愿前提下仍可预存费用。
二、住院预交金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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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至个人自付平均水平 :医保患者的住院预交金额度将调整为同病种个人自付的平均水平,具体额度根据疾病诊断、治疗方式、医保类型及前3年实际次均费用综合测算,并通过医院公示保障患者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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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要求不迟于2025年6月底完成调整,部分医院已于3月同步推进。
三、政策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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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经济负担 :通过取消门诊预交金和降低住院预交金额度,减少患者预付资金压力,提升就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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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管理 :要求医院公示收费额度,加强费用透明度。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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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预交金取消后,门诊费用将实行实时结算,未结费用将退还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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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患者仍需按医院规定缴纳医保报销后的自付部分,无需再缴纳高额押金。
以上政策已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进,具体执行可能因地区略有差异,建议患者提前通过医院官网或医保渠道确认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