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合肥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政策规定,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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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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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按 6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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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销限额为 150元 (较2022年提高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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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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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大额门诊费用,按 6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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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销限额为 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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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特病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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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74种慢性病特殊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的参保人员,经申请后可享受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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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门诊用药费用每年可分别享受 360元 (高血压)和 480元 (糖尿病)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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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门槛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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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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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医药费用超过 600元 方可启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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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特殊病种(如高血压、糖尿病)的基层门诊报销起付线为 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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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次费用限制
- 单次门诊费用需达到 300元 才能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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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封顶线
- 每人每年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 1500元 ,超过后不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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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目录限制
- 报销需符合当地医保药品目录,非目录药品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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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要求
- 报销需在指定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非定点机构费用可能不予报销
三、结算方式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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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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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通过医保窗口或自助设备展示医保码或刷社保卡累计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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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部分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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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方式
- 可通过“合肥医保”微信公众号查询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及报销政策
四、其他说明
- 职工医保调整 :2023年10月起职工医保门诊报销起付线由800元下调,药店购药报销比例同步上调,但此信息仅涉及职工医保,与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不同。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4年全年,门诊、住院等费用均可报销。建议参保人员定期关注医保官方渠道,了解最新调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