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最新政策,江苏省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跨省使用情况如下:
一、跨省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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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开通跨省共济的省份
江苏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跨省用于支付参保人本人及已参保的配偶、子女在异地(含省内)的医疗费用。目前全国已有浙江、河南、山东、广东等省份实现该功能,安徽、陕西、辽宁、黑龙江、湖北等地也将在2025年底前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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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直系亲属使用
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需满足参保人本人及亲属均参加基本医保的条件。
二、使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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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需在异地医保中心完成备案手续,备案成功后方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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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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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费用 :可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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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购药 :需在异地定点药店使用医保卡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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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划扣 :目前尚未实现跨省直接划扣,需先垫付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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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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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缴费影响
若医保中断期间发生医疗费用,需补缴后才能使用个人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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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不同城市间可能存在具体操作差异,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当地医保中心。
四、办理材料
- 必备证件 :身份证、居住证(非本地户籍)、户口本(职工医保)等。
综上,江苏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跨省使用已逐步扩大,但需注意地区开通进度及备案要求。建议通过当地医保官网或热线确认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