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门诊报销的上限因地区和医保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以下是一些地区的具体情况:
-
北京市: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没有设定上限。
-
烟台市:职工医保门诊报销,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职工在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400元、600元。在职职工、退休人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5000元、6000元。
-
部分地区:职工医保门诊报销上限为20000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年度报销上限为3000元。
由于医保政策会随时间调整,建议联系当地医保部门或访问官方网站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