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医保支持异地就医,具体使用规则如下:
一、异地就医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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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方式
参保人员需通过“抚顺医保”公众号提前备案(仅限沈阳部分医院需备案,其他地区无需);
若在异地就医前未备案,需到达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审批和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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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材料
通常需提供社会保障卡、就医地医院等级证明等材料,具体以当地医保部门要求为准。
二、异地就医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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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待遇
完成备案后,参保人员可在备案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住院费用,无需垫付;
若未备案,需自费垫付后回抚顺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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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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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直接结算 :全国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费用可刷卡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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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购药 :全国定点药店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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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情况处理
若遇到医保卡使用异常(如异地就医备案未生效、系统故障等),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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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打政务平台电话12345,添加医保中心线上工作人员微信,发送报错截图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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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联系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实备案状态。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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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原则 :需在备案地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优先选择基层医疗机构以降低自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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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不同城市可能存在细微政策差异,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通过以上方式,抚顺医保可实现异地就医的便捷结算,确保参保人员跨地区就医时无需过度担忧费用报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