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过了三个月医保办理方法
不同地区对于新生儿过了三个月办理医保的政策有所不同,以下为你介绍一般的情况和部分地区的具体政策:
一般情况
新生儿医保卡超过三个月没办还是可以办的,新生儿的父母或监护人带上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出生证明、户口本,到当地医保部门办理参保即可。不过,医保待遇要在办理后的次月才能生效,之前产生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需注意的是,为了不影响报销,还是尽早给新生儿单独投保。
部分地区政策
济宁市
自2016年起,济宁市取消了出生三个月内参保政策的限制,新生儿在出生当年内,随时可以参保,并且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待遇。
鞍山市
按照鞍山市的参保政策规定,孩子出生之后忘记参保,在超过三个月后也是可以补办参保缴费登记手续的,但要设立三个月的待遇等待期,孩子在三个月的等待期过后至当年末止,可享受相应医保待遇;其中涉及跨年度享受待遇的,须按两个年度缴费。 办理时,家长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或属地的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办理完参保登记手续后,家长可以选择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渠道或到经税务部门授权的银行柜面办理实时缴费。为了更方便新生儿参保,鞍山市医保部门还推出了综合窗口试点服务,新生儿父母只需要在市妇儿医院专设窗口提交《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儿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原件和结婚证原件等材料,即可在窗口工作人员协助下完成网上申办,等待社保卡(医保卡)制卡和申报材料领取,一次性完成新生儿参保登记,然后通过税务部门开通的掌上办缴费渠道自助办理缴费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