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2025年最新电价政策,居民用电阶梯电价标准如下:
一、分档电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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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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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用电量≤180度(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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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0.52元/度(不满1千伏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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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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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用电量>180度且≤280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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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0.57元/度(第一档基础上+0.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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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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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用电量>280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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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0.82元/度(第一档基础上+0.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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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用电量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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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0度以内 (180度×12月):按第一档电价0.52元/度计费,年用电量不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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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0-3360度 :年用电量超过2160度的部分按第二档0.57元/度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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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0度以上 :年用电量超过3360度的部分按第三档0.82元/度计费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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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压等级差异 :1-10千伏用户电价低于不满1千伏用户(如0.47元/度 vs 0.52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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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2021年7月1日起实施分档电价,第一档标准从170度调整为180度
建议用户根据用电习惯选择合适的用电时段(峰谷分时)以进一步节省电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