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村电费收费阶梯标准如下:
- 第一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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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户月用电量在180度及以内,维持现行电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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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1千伏用户电价每度0.52元;1-10千伏用户电价每度0.47元。
- 第二档 :
- 居民户月用电量在181度至280度,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提高0.05元。
- 第三档 :
- 居民户月用电量在281度及以上,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提高0.30元。
对于未开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的地区,电价在上述电价基础上相应扣减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标准。
建议:
- 具体电价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不同而有所调整,建议咨询当地电力公司或相关部门获取最新和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