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退休新规,正式退休年龄及相关政策如下:
一、法定退休年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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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职工
法定退休年龄统一延迟至 63周岁 (即2025年1月1日-2039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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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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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女职工 :原55岁退休年龄每 四个月 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至 58周岁 (例如1970年后出生的女性,退休年龄可能从50岁推迟至5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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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干部 :原55岁退休年龄每 两个月 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至 58周岁 (如管理岗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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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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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等特殊工种,年满 55周岁 且累计工龄满10年,可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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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从事特殊工种,年满 45周岁 且累计工龄满10年,可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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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或非因工致残 :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且累计工龄满10年,经认定后可提前退休。
三、弹性退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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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选择权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职工可自主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最长不超过3年)或弹性延迟退休(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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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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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满足最低缴费年限(2030年前退休需15年,之后逐步延长至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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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退休需提前三个月向单位提交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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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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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
不得申请弹性延迟退休,必须按原法定退休年龄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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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计算
延迟退休期间养老金计发基数和计发月数将调整,多缴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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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过渡期
对于2025年前已接近退休年龄的人员,政策将平稳过渡,确保养老金待遇不受影响。
以上政策综合了渐进式延迟退休与弹性选择机制,既体现了对特殊群体的关怀,又保留了个人自主权。建议职工根据自身情况规划退休时间,并关注单位及社保部门的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