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低保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参保对象类型和医疗费用额度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基本医疗保障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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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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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一档缴费参保居民报销比例为85%(含基本药物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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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缴费参保居民报销比例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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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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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一级及以下医院200元、二级400元、三级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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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一级90%、二级88%、三级86%(退休人员分别为95%、9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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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10万元,低保、重残人员补助后最高支付比例达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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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救助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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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100%救助)
- 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合规费用按100%救助,年封顶线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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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特困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员(70%-100%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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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付合规费用超过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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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贫困对象(如建档立卡贫困户)按50%比例救助,年封顶线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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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特困对象按70%比例救助,年封顶线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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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及返贫致贫人口(50%救助)
- 个人自付合规费用超过3000元按50%比例救助,年封顶线1万元。
三、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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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保障”叠加政策 :贫困人口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后,个人负担合规费用超过5000元按70%比例救助,年累计限额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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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药品保障 :纳入大病保险的3种罕见病(戈谢病、庞贝氏病等)起付2万元,2-40万元按80%补偿,40万元以上按85%补偿。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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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特困等身份需通过当地民政部门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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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与医保报销存在先后顺序,先医保后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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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销额度可能因政策调整,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