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转移到新城市,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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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转移条件
- 一般要求在原参保地已参加职工医保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或已办理停保手续,同时在转入地也参加了职工医保。
- 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医保卡等相关证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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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转移方式
- 线上办理
- 登录原参保地的医保网上服务大厅或相关医保APP(如当地的政务服务平台、税务部门指定的电子税务局等),找到“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或类似模块,填写并提交转出申请,获取《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等转移材料。
- 再登录转入地的医保网上服务平台或相关APP,提交转入申请,并上传之前获取的转出材料。
- 线下办理
- 携带身份证、医保卡等材料到原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窗口,申请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 然后携带该凭证及相关材料到新就业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办理医保关系转入手续。
- 线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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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审核与转移
- 转入地和转出地的医保经办机构会对提交的申请及材料进行审核。一般情况下,审核通过后,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会在规定时间内将参保人的医保关系及个人账户余额等信息转移至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
- 参保人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查询转移进度,确保转移手续顺利完成。
职工医保转移需先确认自身符合转移条件,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可选择线上或线下方式办理。提交申请后耐心等待审核与转移,期间可通过相应渠道查询进度,以便及时了解医保关系转移情况,顺利完成在新城市的医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