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检刷了医保卡后,部分情况下是可以报销的,具体取决于当地的医保政策和相关规定,以下是一些地区的规定:
- 贵州:职工医保孕期内产前检查报销额度为 1200 元,报销比例为 90%。产检报销超过 1200 元以后的费用,还可以享受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如果个人账户有余额,自付部分可以刷个人账户。居民医保孕周期内产前检查报销额度为 600 元,可以与普通门诊统筹额度合并报销,最高可报销到 1100 元。报销比例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5%,二级医院 60%,三级医院 50%。参保人确诊怀孕时,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生育医疗标识。完成标识后,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产检医疗费用,可按规定的待遇标准直接报销。如果 2023 年 10 月 1 日以后发生的产检费用,没有享受到报销待遇,也可持相关票据到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进行手工零星报销。
- 湖北鄂州:参保人员产前检查费由生育保险限额支付,限额标准为每个妊娠周期 600 元。经生育保险支付后,后续发生的超出生育保险支付额度之外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政策执行。异地产前检查费用可选择在就医地按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政策报销,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无需办理备案,也可选择回鄂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按生育门诊产前检查待遇报销。
- 湖北宜昌:正常生育的产前检查费为 500 元,从 2024 年起参保人员可持市民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宜昌市定点医疗机构选择生育门诊登记结算产前检查费。后续发生的超出生育保险支付额度外的政策范围内产检费可以在普通门诊报销。如果为异地就医,可持发票原件、明细清单、诊断证明(或产检本)到市民之家医保窗口办理报销。
- 北京:符合国家或者北京市计划生育规定、分娩前连续缴费满 9 个月的参保人员,自确定妊娠至终止妊娠,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按限额标准支付 3000 元。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高于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支付。产前检查费用需要先由参保人员个人全额垫付,保存好相关结算单据及证明材料,由用人单位汇总并到单位参保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一般来说,要使用生育保险报销孕检费用,通常需满足在当地参加了生育保险、连续缴纳一定时长(如北京要求分娩前连续缴费满 9 个月,部分地区要求连续缴纳一年)以及符合计划生育法规等条件。建议及时了解当地医保政策,按规定进行相关操作,以顺利享受医保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