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功能检查是评估眼睛视觉系统各个部分协同工作能力的重要手段。视功能检查通常包括以下几个关键指标和检查项目,每个指标都有其特定的意义和正常值范围。
1. 同时视
- 意义: 双眼同时注视并感知物体的能力。
- 正常情况: 双眼能够同时看到物体。
2. 融合视
- 意义: 将两眼看到的物体融合成一个的能力。
- 正常情况: 能把两个物体融合成一个像。
3. 立体视
- 意义: 双眼观察景物且能分辨物体远近形态的感觉。
- 正常情况: 看物体是立体的,不是像照片一样只是平面的。
4. Worth 4点检测
- 意义: 检查双眼的融像功能,判断有无抑制或复像。
- 正常情况: 能看到4个点,表示双眼有正常的融像功能。
5. 远、近水平隐斜检测
- 意义: 鉴别有无斜视,以及斜视量的大小。
- 正常值: 远水平隐斜+1△~-3△;近水平隐斜0△~-6△。
6. AC/A检测
- 意义: 检查调节与聚散的是否协调。
- 正常值: 3~5,对视功能异常类型的诊断、合适配镜处方及附加球镜、补偿三棱镜量值等均有一定意义。
7. NRA和PRA检测
- 意义: 检查被检者动用和放松调节的能力。
- 正常值: NRA +1.50~+2.50,PRA -1.50~-3.50。测量值异常可提示被检者调节或放松功能、融像功能异常及验光结果过高过低等。
8. BCC检测
- 意义: 反应调节使用是否精准。
- 正常值: +0.25~+0.75。若检测值为负值则有存在假性近视的可能等。
9. 调节幅度(AMP)
- 意义: 代表眼睛看物体时所能够使用力量的大小。
- 正常值: 15-0.25×年龄。
10. 调节反应(BCC)
- 意义: 代表眼睛看物体时所用力量的准确度。
- 正常值: +0.25~+0.75D。
11. 调节灵敏度(Flipper)
- 意义: 代表眼睛看物体时所用力量的速度。
- 正常值: 单眼11次/分,双眼8次/分。
12. 隐斜视测量
- 意义: 代表眼睛看物体时的双眼位置的协调性。
- 正常值: 远眼位:1+2△BI;近眼位:0△~-6△。
这些指标和检查项目共同构成了视功能检查的内容,通过这些检查,可以全面了解眼睛的视觉功能状态,为后续的配镜、视觉训练等提供科学依据。如果检查结果异常,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干预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