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通个人养老金账户和社保并不冲突。以下是对两者关系的具体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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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与目的不同
- 社保:即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普遍性、福利性和社会公平性等特点。其目的是为劳动者在因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等原因而减少或丧失劳动收入时,提供经济补偿和物质帮助,以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需求,维护社会稳定。
- 个人养老金:是一种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它是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旨在帮助个人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通过自主缴费和投资,增加养老积累,提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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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条件与限制不同
- 社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 个人养老金: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自愿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已经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则不能参加个人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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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与额度不同
- 社保: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缴费责任。其中,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通常为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因地区和行业而异。同时,政府也会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
- 个人养老金:完全由个人自愿缴费,缴费额度上限为每年12000元。个人可以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需求,灵活调整缴费金额和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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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与领取方式不同
- 社保: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五大险种。每种保险都有其特定的待遇享受条件和领取方式。例如,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计发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原则,退休后按月领取养老金。
-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参加人在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或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等条件下,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
个人养老金账户和社保是两种不同的养老保障制度,它们在性质与目的、参与条件与限制、缴费方式与额度以及待遇享受与领取方式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因此,开通个人养老金账户并不会影响社保的缴费和待遇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