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
中国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主要涵盖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三大类,具体如下:
一、药品报销范围
-
甲类药品
全国统一纳入报销范围,可全额纳入医保基金支付。
-
乙类药品
需个人先行自付10%-30%后,剩余部分纳入医保报销。
-
丙类药品
属于自费药品(如保健类、高档药、抗癌进口药等),医保不予报销。
二、诊疗项目报销范围
-
基本医保支付项目
包括住院、门诊手术、特殊检查(如CT、核磁共振)、常规治疗等。
-
自费项目
与伤情无关的检查(如非紧急的B超、心电图)、过度医疗、美容整形等。
三、医疗服务设施报销范围
-
床位费
住院床位费、门急诊留观床位费可报销。
-
手术及治疗费
符合诊疗项目目录的手术、治疗费用可报销。
-
特殊服务设施
如重症监护室(ICU)床位费、康复理疗设施费。
四、其他注意事项
-
医保目录管理
所有报销项目需纳入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
-
自付比例与起付线
不同级别医院、药品类别自付比例不同,例如三级医院甲类药报销比例60%-70%,二级医院70%-80%。
-
不可报销费用
包括工伤医疗费用、第三方责任医疗费用、境外就医费用等。
五、费用计算方式
医保报销金额计算公式为: $$ \text{实际报销费用} = \frac{\text{医疗总费用} - \text{乙类先行自付} - \text{自费超限价自付金额} - \text{起付标准}}{\text{报销比例}} $$
其中,甲类药品无自付比例,乙类药品自付10%-30%。
以上内容综合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报销规则,具体比例和范围可能因地区政策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