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威海市慢病报销规定如下:
一、门诊慢性病报销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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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慢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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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66种病种,起付标准1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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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一档缴费年度支付限额500元,二档缴费年度限额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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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门诊慢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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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22种病种(如肺结核、慢性乙肝等),起付标准300元,门诊费用与住院费用合并计算,按住院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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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病种(如慢性肾衰竭透析)实行定额结算,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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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病种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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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非胰岛素治疗 :一档缴费患者年度支付限额1000元,二档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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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及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按定额结算,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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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精神障碍 :二级医疗机构一档缴费报销比例70%,二档4万元内75%、4万元以上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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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慢性乙肝等6种病种 :二级医疗机构一档缴费报销比例65%,三档60%;二档缴费4万元内70%、4万元以上65%。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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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档次影响 :同一病种按更高缴费档次报销,但年度支付限额以对应档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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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叠加 :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与职工医保住院最高支付限额(50万元)不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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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异地就医门诊按异地政策报销。
四、政策调整说明
2021年8月起,威海对肺结核、慢性乙肝等病种进行了调整,提高了二、三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如从50%提高到60%、65%),并简化了病种认定流程。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起付标准曾为900元,但部分病种(如恶性肿瘤放化疗)已降至300元。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