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生育服务登记的流程可以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进行。以下是详细的步骤和相关注意事项。
线上办理流程
通过“福建幸福家庭”公众号
- 进入公众号:打开微信,搜索并关注“福建幸福家庭”公众号。
- 选择受理地:点击“生育登记”,选择受理地(需详细到社区/村委)。
- 填写信息:依次填写男方和女方的信息,包括姓名、民族、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婚姻状况、结婚日期等。
- 填写子女信息:填写子女的孩次、孕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信息。
- 上传材料:上传夫妻双方的自拍照、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必要材料。
- 提交申请:确认所有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等待审核。
- 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下载并打印带有公章的《福建省生育服务登记表》。
通过“闽政通”APP
- 登录APP:实名登录“闽政通”APP,进入“生育登记”服务。
- 填写信息:按照提示填写男方和女方的信息,上传相关证件。
- 提交申请: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核。
- 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下载并打印登记表。
通过福建省生育服务平台
- 登录平台:访问福建省生育服务平台,点击“生育服务登记”。
- 填写信息:按照提示填写男方和女方的信息,上传相关证件。
- 提交申请: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核。
- 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下载并打印登记表。
线下办理流程
到户籍地或现居住地办理
- 准备材料:准备好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必要材料。
- 前往受理地:到夫妻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村(居)办理登记。
- 填写表格:填写《福建省生育服务登记表》并提交。
- 等待审核:等待经办人员审核并登记,一般需要3个工作日内办结。
- 领取登记表:审核通过后,领取并打印带有公章的登记表。
注意事项
材料准备
- 确保所有必要材料齐全,包括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
- 如果是委托代办,需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时间要求
- 生育登记应在怀孕前至生育后三个月内办理,逾期不能补办。
- 审核时间一般为3~5个工作日,可以在“办证进度查询”处查看进展。
其他事项
- 生育登记信息一经核实,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变动,需重新办理。
- 办理生育登记后,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和围产期医疗保健服务。
福建省生育服务登记的流程可以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进行,线上办理更为便捷,只需在相关公众号或APP上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即可。线下办理则需要前往户籍地或现居住地的受理点进行。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需要准备齐全的必要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办理。
福建省生育服务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在福建省进行生育服务登记,所需材料如下:
基本材料
- 夫妻双方身份证: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拍照照片。
- 夫妻双方户口簿:提供双方的户口簿内容扫描件或拍照照片。
- 结婚证:提供结婚证的扫描件或拍照照片(未婚生育可不提供)。
特殊情况所需材料
- 委托登记:如需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生育后登记:如生育后才进行登记,需提供已出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扫描件或拍照照片。
- 依法收养的子女:需提供由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扫描件或拍照照片。
- 再婚夫妻:需提供一方或双方的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扫描件或拍照照片。
- 其他特殊情况:
- 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一条登记,需提供子女死亡证明、设区市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的书面鉴定结论扫描件或拍照照片。
- 根据《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登记,需提供由户籍管理部门(或侨务部门)出具的回国定居证明和回国定居前所生子女在境外定居证明扫描件或拍照照片。
- 根据《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登记,需提供一方婚前或双方婚后所生子女在境外定居的证明扫描件或拍照照片。
办理方式
- 线上办理:可通过闽政通APP、福建省生育服务平台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登记。
- 线下办理:可到夫妻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村(居)办理登记。
福建省生育服务登记的具体办理地点和联系方式
福建省生育服务登记的具体办理地点和联系方式如下:
线上办理
-
微信公众号:
- 关注“福建幸福家庭”微信公众号,点击【生育登记】进行办理。
- 关注“福建卫生健康公众服务平台”公众号,点击进入办理登记。
-
闽政通APP:
- 打开“闽政通”APP,搜索“生育登记”,点击进入服务页面,按照提示填写信息并提交。
-
福建省生育服务平台:
- 登录福建省生育服务平台(http://www.fjxfjt.com:5001/fjrkfw/index),点击进入办理登记。
线下办理
- 乡镇(街道)、村(居):
- 到夫妻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村(居)办理登记。
具体地点和联系方式示例
-
福州市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
-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
- 咨询电话:0591-8755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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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
- 咨询电话:0592-6588000
-
龙岩市万安镇人民政府:
-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万安镇
- 咨询电话:0597-3225111
福建省生育服务登记后如何领取生育津贴
在福建省,生育服务登记后,生育津贴的领取方式如下:
线上申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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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政通APP:
- 登录闽政通APP,在首页【高效办成一件事】专栏选择【新生儿出生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
- 选择【办理情形】后,按照页面提示和操作指南填写提交资料信息即可申报。
-
e福州APP(仅限福州市用户):
- 登录e福州APP,在首页搜索栏输入【医保】。
- 点击【医保】进入服务,下拉找到【业务经办】栏,选择【生育津贴申报】。
- 按照页面提示和操作指南填写提交资料信息即可申报。
适用范围
- 在省内各级设有产科的医院内出生未满一年的新生儿,其父母双方至少有一方为省内户籍且符合随父(母)落家庭户或集体户条件(姓氏随父或随母)的婚生新生儿均可申报。
- 未办理产前登记的企业参保女职工,符合申领条件的,可以通过“出生一件事”线上申领生育津贴。
- 已办理产前登记的企业参保女职工分娩后,符合申领条件的,医保经办机构自动发放生育津贴,免申请。
咨询电话
- 省本级:0591—12345转省医保
- 福州:0591—12345转3
- 厦门:0592—12345转医保
- 宁德:0593—12345转医保
- 莆田:0594—12345转2
- 泉州:0595—12345转1
- 漳州:0596—12345转医保
- 龙岩:0597—12345转医保
- 三明:0598—12345转医保
- 南平:0599—12345转医保
- 平潭:0591—12345转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