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产前检查新政策,报销规定如下:
一、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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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参保人
最高支付限额为 3000元/孕次 ,适用于参保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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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参保人
最高支付限额为 300元/孕次 ,适用于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居民。
二、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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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产检项目 :尿常规、血常规、乙肝梅毒筛查、心电图、B超等基础检查项目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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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治疗费用 :因产检异常需特殊治疗的费用需额外申请,且需符合当地医保目录。
三、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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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备案
通过微信“粤医保”小程序或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产前检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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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结算
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合规产检费用可“一站式”结算,直接抵扣医保额度。
四、过渡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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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日前终止妊娠 :按原政策享受产检定额补助,无需重复选择报销或定额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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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终止妊娠 :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按原政策报销或产检就医费用报销,但同一孕次不可重复享受两种待遇。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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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职工参保人可同时享受生育津贴,按实际工资基数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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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需提前备案并确认当地医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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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项目 :部分特殊检查(如遗传病筛查)可能不在报销范围内,需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以上政策适用于全国范围,具体执行以当地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