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医保报销标准涉及到了医保的报销流程、保障范围以及不予报销的费用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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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医保报销流程
- 申请:参保人员携申请材料至市社保服务大厅C区1-8号窗口申请零星医疗费用报销。
- 初审:经办人员对符合条件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或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
- 审核:经办人员审核参保人员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 制单:经办人员根据费用类别将费用信息录入医保信息系统结算,打印《盐城市医疗保险费用报销凭证》。
- 复核:复核人员根据申报材料对医保信息系统的录入数据进行核对确认。
- 支付:拨付报销费用至参保人员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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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医保保障范围
- 参保人员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发生的符合《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的医疗费用,经医疗保险报销后,除自费费用以外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由大病保险给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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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医保不予报销的费用
- 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包括基本医疗保险按比例报销后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 乙类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由个人先自付的费用。
- 职工医保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超过年度最高报销限额的政策范围内费用。
- 超过年度最高报销限额的政策范围内费用。
- 医疗保险报销起付线以下的费用。
- 自费费用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以外的药品费用。
-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的诊疗服务项目费用。
- 特殊医用材料超过年度限额、住院床位费超过规定标准的费用。
以上就是射阳县医保报销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