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每月打入个人账户的金额因地区、参保身份、缴费基数等因素而异。以珠海市为例,参加统账结合职工医保的有医保个人账户,参加单建统筹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的,无医保个人账户,也没有资金划入。统账结合职工医保具体情况如下:
- 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个人账户。2025 年 1 月 1 日至 1 月 31 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 3958 元,若工资低于此下限,按此基数计算,每月医保个人账户最低计入金额为 3958×2%=79.16 元;2025 年 2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缴费基数下限为 4546 元,按此计算每月医保个人账户最低计入金额为 4546×2%=90.92 元。工资高于下限的,以本人工资为基数计算,本人工资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按缴费基数上限计算。
- 退休人员:退休人员的医保个人账户每月定额划入 193.26 元。
再以其他一些地区为例:
- 苏州市:2023 年 1 月 1 日起,在职职工个人账户每月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 2%。享受职工医疗保险退休待遇人员 2023 年度个人账户在 1 月 1 日计入,记入标准为 70 周岁以下 1350 元,70 周岁以上(含 70 周岁)1550 元,按劳人险〔1983〕3 号文件规定办理退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 1800 元。
- 青岛市:2024 年起,在职职工个人账户划入比例为缴费基数的 2%。退休人员根据年龄按照平均养老金的 2% 或 2.5%(70 周岁以上)定额划入。
- 北京市:自 2022 年 9 月 1 日起,在职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标准不变,70 岁(不含)以下按每月 100 元划入,70 岁以上按每月 110 元划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