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社保的缴费时间因参保人群和缴费方式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 用人单位:
-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应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当月申报当月缴纳,按月计征。各类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期限为: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费按月申报缴纳,申报缴款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申报缴款期限的最后一日;用人单位职工其他各项社会保险费当月申报当月缴纳。
- 从 2024 年 1 月 1 日起,佛山市税务部门对用人单位取消批量扣缴社会保险费,调整为由用人单位自行申报缴费。用人单位应通过网络申报缴费或上门申报缴费方式,按月申报缴纳当月社会保险费。建议用人单位在每月 1-24 日申请(遇节假日提前),25-31 日为内部结算时间。
- 灵活就业人员:
- 未办理委托银行划缴社保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自行通过 “粤税通” 小程序清缴当月社保费。税务部门一般每月初(每月 10 日前,特殊情况除外)在系统产生社保费批扣应征数据,月内多次进行批扣。
- 若参保人首月参保时间晚于税务机关产生批扣应征数据的,可能会导致批扣失败。因此,建议参保人在参保首月自行通过 “粤税通” 小程序清缴当月社保费,避免影响参保待遇。
- 城乡居民: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25 年度佛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期延长至 2025 年 1 月 13 日,集中征缴期延长至 2025 年 1 月 27 日。税务部门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开始分批扣缴 2025 年度居民医保费,时间截止至 2024 年 12 月 25 日。如果市民的居民医保家庭扣费账户余额不足,导致部分家人的费用没扣费成功,税务部门会在缴费时间截止前继续进行批扣,预计第二次批扣时间为 11 月 15 日后(11 月中下旬)。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根据上级部门通知,从 2023 年 1 月起佛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方式由按月改为按年缴费。税务机关在 2024 年 5 月 6 日起发起过 2024 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批量扣费,具体的每年缴费时间可能会根据当年政策有所调整,可关注相关部门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