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计划在2024年至2026年通过订单定向培养的方式,为农村卫生室专门培养一批大专学历的乡村医生。以下是关于这一计划的详细信息。
培养计划
培养目标
陕西省计划在2024年至2026年,通过订单定向培养的方式,为农村卫生室专门培养一批能够“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的大专学历乡村医生,逐步建立起数量适中、素质较高且能够满足基层医疗卫生需求的乡村医生团队,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水平。
培养院校和专业
省教育厅会同省卫生健康委,根据培养质量和现有规模,遴选省内设有高等职业教育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的院校,承担定向医学生培养工作,学制为三年制。
课程设置
培养院校将根据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特点,统筹安排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课程,推进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有机结合,增加本地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地方病的诊疗防控,中医学常用诊疗技术教学内容。
报名条件
基本条件
报考定向医学生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陕西省农村。考生必须是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报名方式
定向医学生录取工作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次进行,单列计划、单列志愿招收。志愿填报在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专科志愿栏内,招生计划、填报时间和填报流程以教育部门及相关院校公布的有关招生文件为准。
就业安排
就业协议
学生入学前,须与定向就业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承诺毕业后到村卫生室服务6年。到校办理入学前,须与培养院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就业保障
定向医学生在规定期限完成学业,取得毕业证书后,须按照入学前签署的定向就业协议,到定向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
违约责任
违约处理
定向医学生毕业后未按协议规定到村卫生室工作,或在服务期内违反协议规定提前离职的,须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培养费用,并缴纳费用总和100%的违约金,同时将违约事实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特殊原因
因生病、应征入伍等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须提出暂缓履行协议申请,经市级卫生健康部门同意,报省卫生健康委备案后暂缓履约。定向医学生在校期间,无生病等特殊原因或其他合法解约事由,签约的行政机关不得同意解约。
政策背景
政策依据
该计划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和《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陕办发〔2023〕20号)等文件精神制定。
政策目标
通过2024-2026年订单定向培养,为村卫生室培养一批“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的大专学历乡村医生,逐步形成一支数量适宜、质量较高,适应基层医疗卫生需要的乡村医生队伍,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陕西省通过订单定向培养的方式,为农村卫生室专门培养大专学历的乡村医生,计划在未来三年内每年培养不超过500人。该计划旨在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确保乡村医生能够“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考生需满足一定的户籍和学历条件,并通过全国统一高考录取。在校期间享受免学费、免住宿费及生活补助,毕业后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并在村卫生室服务至少6年。违约将面临重罚,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