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康宁终身保险身故后的赔付金额,需根据具体条款和保险类型综合判断,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基础身故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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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额
多数康宁终身保险产品(如2019版、至尊版)在18岁后身故时,若非合同约定的等待期内的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身故,通常按基本保额的100%赔付。例如,基本保额为10万元,则赔付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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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情形的赔付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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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保险人在18岁前身故,可赔付已交保费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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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18岁后身故,赔付金额可能达到基本保额的3倍(如30万元),但需符合180天等待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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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赔付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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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附加险
若投保了重大疾病附加险,身故时可额外赔付20%基本保额(如2万元)或固定金额(如10万元),总赔付额为基本保额+附加险赔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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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与重疾双保险
若同时投保身故险和重疾险,身故时优先赔付重疾险,剩余部分再赔付身故险,但总赔付额不超过基本保额+附加险赔付金额。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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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价值的影响
保单现金价值随时间累积,部分产品(如2019版)在18岁后身故时,可赔付已交保费、现金价值的较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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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的差异
不同版本条款存在差异,例如2007修订版身故赔付三倍基本保额但需扣除已给付的重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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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付顺序
若被保险人同时享有身故险和重疾险,通常先赔付重疾险,剩余部分赔付身故险。
四、建议
购买前需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保障范围、赔付条件及现金价值计算方式。若对条款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保险顾问,以便选择最适合的保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