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宁终身保险身故赔付金额主要与保单条款及投保时的保额相关,具体规则如下:
一、基础赔付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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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付比例
通常按基本保额的300%进行赔付,即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额×3倍。例如:若基本保额为10万元,身故后受益人可获赔30万元。 -
生效期限制
- 需满足保单生效满180天后的身故才可赔付;
- 若在保单生效180天内因疾病身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不同投保情况下的赔付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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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期满后身故
交满20年保费后身故,赔付金额仍为基本保额的300%。例如:若基本保额为1万元,赔付3万元。 -
不同版本产品差异
- 康宁终身保险(庆典版):身故赔付为基本保额的100%(即3万元保额对应3万元赔付);
- 康宁终身保险(惠享版):身故赔付同样按基本保额100%执行。
(注:不同版本赔付比例可能因条款调整而存在差异,需以具体合同为准。)
三、实际案例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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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投保人黄先生因胰腺癌身故,其生前购买的康宁终身保险(保额约1001万元)赔付金额达3003万元,符合300%赔付规则。 -
案例二
某用户购买康宁终身险,保额为1万元,年缴保费840元,交满20年后身故可获赔3万元。
四、注意事项
- 若被保险人身故前已获得重疾理赔(如赔付过保额300%的重疾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可能不再重复赔付;
- 身故保险金为一次性给付,且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