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可以自己交医保,以下是具体情况:
- 深户人员
- 灵活就业人员:年满 18 周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本市灵活就业的深户人员,以及本市户籍到市外就业的人员,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享受与在职职工类似的医保待遇,需个人承担全部缴费金额。
- 非从业居民:包括年满 18 周岁但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在学校就读,未在用人单位就业的深户无业人员;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低收入居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未在国内其他异地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和医疗保障的深户人员。这类人员可以参加居民医保,缴费标准相对较低,保障范围有所不同。
- 非深户人员: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四类非深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包括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型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非深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申请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缴费基数在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60%至 300% 范围内自行选择,缴费比例为 8.2%(含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由个人按月缴纳医疗保险费。
在深圳的少儿医保方面,具有深圳户籍的非在园在校少儿,即未入学入园或在市外定居,未满 18 周岁的本市户籍少年儿童,需自行参保缴费。非深户籍在园在校学生,只要父母一方正在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满 1 年以上,也可参加少儿医保,由学校统一参保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