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绑定家人账户后,使用方法如下:
就医支付
- 门诊就医:被授权人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直接刷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结算时,系统会自动判断授权人的个人账户余额是否足够支付被授权人本次就医的自付费用。如果授权人个人账户有足够余额,且被授权人的个人账户余额为零或无个人账户,符合相关规定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等可从授权人的个人账户中扣除。
- 住院就医:被授权人住院时,同样使用本人的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办理住院登记和结算手续。在结算住院费用时,属于个人负担的部分,若符合规定,也可由授权人的个人账户资金支付。
药店购药
被授权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时,可出示本人的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告知收银员使用家庭共济账户支付。只要授权人的个人账户有足够余额,且购买的药品符合医保目录范围,就可以用授权人的个人账户资金支付药费。
注意事项
- 使用范围限制: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资金仅限在本统筹区域内使用,目前跨省异地就医暂未开通使用,待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后开通。使用人可使用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资金支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 授权关系管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须由授权人主动授权,授权人遵循自愿原则新增使用人,授权人和使用人均可发起解除授权。使用人可同时享受多个授权人的个人账户共济。
深圳医保绑定家人账户后,被授权人在就医、购药时只需使用本人的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符合条件的费用会自动从授权人的个人账户中扣除,方便了家庭成员之间的医保资金共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