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1月1日起实施的《西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西安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比例及标准如下:
一、划入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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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额计入,计入比例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 2% ,单位缴纳部分全部划入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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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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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由统筹基金按月定额划入 100元 ,具体金额可能根据政策调整。
二、调整依据与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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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划入额度与职工参保缴费基数、统筹地区经济水平等因素相关,实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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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2023年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额度为西安市2022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左右。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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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个人参保缴费基数高于统筹地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则按300%作为缴费基数计算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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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门诊医疗费用、药店购药等,具体使用范围以医保政策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策文件及最新执行标准,如需进一步确认,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