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府集中采购政策,公开招标的金额标准如下:
一、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
货物、服务类项目
公开招标的起始金额为 400万元 (即400万元及以上)。
-
工程类项目
公开招标的起始金额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执行,通常为 60万元 及以上。
二、其他相关标准
-
公开招标的最低限额 :部分早期文件提到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需达到 100万元 或 120万元 ,但2025年最新政策已统一调整为 400万元 。
-
例外情况 :
- 预算金额未达到公开招标标准但面向公众且社会影响较大的民生项目,或涉及国家安全、保密等特殊项目,可能通过其他采购方式实施。
三、政策依据与执行时间
-
以上标准依据深圳市财政局发布的《2025-202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并参考了国务院办公厅及财政部此前发布的文件。
-
该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四、补充说明
-
若项目金额未达到公开招标标准,采购人可选择其他采购方式(如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但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
具体项目执行时还需参考工程类项目专项规定。
以上信息综合了中央及地方最新政策文件,确保与当前法规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