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活就业人员未缴够年限死亡后的退费标准,综合相关法律规定和搜索结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退费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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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退还金额
只能退还个人账户内的资金,即缴费基数的8%部分(个人缴费20%中扣除单位代缴的12%)。若缴费年限不足15年,个人账户资金可一次性发放给法定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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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补助金
按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例如2022年广东地区为9142.32元(4571.16元/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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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
以死亡时本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缴费年限确定发放月数。缴费满15年的按9个月计算,每增加1年缴费年限增加1个月,最高24个月。例如缴费20年的灵活就业人员,抚恤金为13个月×4571.16元/月=59425.08元。
二、总退费金额示例
若某灵活就业人员缴费20年,死亡时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571.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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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退还 :4571.16元/月 × 8% × 20年 = 7313.4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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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补助金 :9142.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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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 :59425.08元
总计 :7313.47元 + 9142.32元 + 59425.08元 = 75880.87元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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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账户资金不退还 :个人账户外的统筹基金部分无法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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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流程 :需提供死亡证明、参保人社保卡等材料,向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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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可能因地区经济水平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四、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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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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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以上信息综合自社保政策及地方实践案例,具体操作请以参保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