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至12月31日
医保结算年度的起止时间根据参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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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年度
职工医保的结算年度通常为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与自然年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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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调整
部分城市存在调整过渡期,例如2022年某地曾将结算年度调整为 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但自2023年起已恢复为自然年度。
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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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结算年度
城镇居民医保的结算年度为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与职工医保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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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
下一年度的医保费需在 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 前缴纳。
三、大学生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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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年度
大学生医保的结算年度为 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与普通高校的学年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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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
下一年度的医保费需在每年9月1日前缴纳。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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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度医疗费用结算
若参保人员在年底前入院,医疗费用可延续至次年1月1日后出院结算(如太原市2022年底前入院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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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到账时间
个人账户资金通常每月划入,到账时间可能因单位缴费流程不同而略有差异,建议定期咨询单位确认。
以上信息综合了全国范围内的医保政策,具体以当地医保部门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