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合并
职工社保和灵活就业社保在本质上是同一社保体系的不同缴费方式,两者可以合并计算缴费年限和退休待遇。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合并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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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属性一致
两者均属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缴费年限可累计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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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明确
根据《社会保险法》及2025年新规,职工社保(单位缴纳)与灵活就业社保(个人缴纳)均纳入职工养老保险范畴,支持合并计算。
二、合并后的待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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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计算 :合并后按职工养老保险计发系数(通常为139)计算退休金,缴费年限越长,待遇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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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合并后继续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缴费基数和待遇水平与职工社保一致。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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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种差异
灵活就业社保仅包含养老和医疗保险,无法享受职工社保中的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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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手续
需向社保局申请办理转移手续,原灵活就业社保的缴费年限和账户余额将并入职工社保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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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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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期间转职工社保 :可保留职工社保缴费年限,灵活就业期间社保可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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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参保外国国籍人员 :需符合当地参保条件,中山等地已开放社保转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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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流程(以线上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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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当地社保局官网或官方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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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社保转移接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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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提示上传身份证、社保卡、参保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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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审核通过后,资金将自动转入新账户。
五、总结
职工社保与灵活就业社保的合并为参保人员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无需重复缴费年限,且待遇计算连续。建议根据自身情况合理规划社保类型,避免因政策调整影响养老等长期权益。